如果把初恋比作雪花,
现实就是残酷的太阳。
——题记
这是一份尘封了20多年的爱情,我像记住饥饿一样记住了它,但从不会提起,一提就痛,甚至痛入骨髓。这记忆的永不消失,或许源于初恋,或许是物质匮乏让爱情变得更加纯粹、珍贵,也或许是一个惯于自卑的少年,在情窦初开的年龄,第一次遇到了一份来自异性的情愫,加上这位异性白皙、饱满、高挑、阳光、善良的话,怎么不令人难以忘怀呢?
时间回溯到我高中一年级的上学期。由于家里穷,凑不齐十四块钱的学杂费,我晚近一个月才去学校报到。学校早已经正式上课,教室里只有一位女生旁边的位子还空着,可能是谁转学走了,班主任把我和那位女同学编在一桌。一开始我有点抵触,但不敢说出来。我从小就羞涩,是那种类似于内向的羞涩。从小学到初中,几乎从不敢和女生说话,偶尔触碰到哪位女生的眼睛,也会立即躲闪开去,像一个偷枣子被人撞见的小孩,私下里会自责许久。如今和一位女生坐一桌,这种窘态可想而知。
后来我发现,我的抵触是多么的不合时宜。我都不能用漂亮来形容我的同桌,她有着超然物外的明丽。身材高挑、修长。皮肤白白净净,是看得见细小蓝色血管的那种白。眼睛又大又黑,夏雨洗过的黑葡萄一样的瞳仁,精精神神,清清亮亮。一头黢黑、轻卷的头发,其中一绺随意而俏皮的搭在光洁的额头上。皓齿如贝,说话、读书的声音明朗而轻快。她叫林燕,是数学课代表。我的天,我最犯怵的就是这门课,记得小学升初中时,我的语文在全班第一,数学排全班最后,以“双一”的阴阳成绩升入初中。数学称得上我的毕生敌人了。现在和一个数学优等生坐同桌,而且还是一位漂亮女生,这是怎样的一种令人颜面尽失的落差。而且,听说她家还是镇上的,父亲很可能吃着国家粮呢。这让我好长一段时间都在胡思乱想,这只美丽的燕子会嘲笑,会瞧不起我吗?那时的我,由于家里穷,最怕的就是被人看低。平时,我像爱惜羽毛一样爱惜自己的自尊,特别是在异性面前。
其实,那种自卑就是贫穷中长大的我的惯性意识,林燕不但没有瞧不起我,我们之间还有了第一次接触。有研究表明,人从具有清楚辨识的记忆力开始,对自己的第一次行为是印象最为深刻的,第一次玩狼捉羊的游戏,第一次偷果子,第一次撞见异性在野地里方便时的白屁股,都让人记忆犹新。我也是如此。何况这些第一次还是在我和初恋之间发生的,小到每一件事,都有着皮肤灼火般深刻的痛感。多少年过去了,仍然无法在脑海中丝毫淡化,更别提忘却了。
我们第一次接触,是在一堂语文课后,即使到了今天,我也记得很清楚。班主任把我的作文作为范文在班上朗读,并向大家介绍说,杨大树同学的作文在初中时就写得好,还在全国得过奖呢。班主任是我大姐家的小叔子。农村亲戚离不远,有什么事发生大家都知道。虽然是一件长脸的事,但依然羞得我满脸通红。那个时候的我就是这样,不管是好事坏事,只要同我沾边的,我都会不自觉的脸红,这或许是俗称的“处男红”吧。在80年代,山里孩子在全国得奖不容易,同学们听说我得了这样一个大奖,是否对我刮目相看,我不得而知,也不在意,但让我铭记于心的是,林燕同我说话了,家住镇上的数学课代表,我漂亮的女同桌同我说话了,这是多么激动人心的事情啊。
从那一天起,我们的接触就多了起来。开始的剧情很常态,课桌中间的那条无形的三八线自然解体,讨论作业、借个笔记,起坐的时候提醒一下对方,不让坐在长凳另一头的人翘了跤,等等,都是在同学眼里看起来合情合理的事。不过后来我认为,很多特殊事情的形成,都是从没有迹象的普通事情生发的。包括爱情,有时候就像核子,给它一个引子,就会突然发生裂变。现在想来,我和林燕的交往就是如此。一次,班主任组织班里同学到一个叫观音崖的地方采风。观音崖离学校有十几公里,山里不通汽车,班主任让同学们骑车去。近半数同学没有车子,大家邀伴一个带一个。林燕有辆女式永久牌自行车,她说,你带我吧。我心里想着,真是求之不得。其实,在这之前,我已经开始喜欢上她了,只是不敢挑明,怕她没有这层心思。那个年代少年的爱慕,患得患失,遮遮掩掩,不像现在的学生,喜欢谁就公开表白,喊着说,打着锣说,怕人不知道似的,一点都不忌讳。
我们在观音崖玩了一天,故事在回学校的途中发生了。车子爆了胎,得修。很多年过去了,我还对那辆永久牌自行车念念不忘,虽然只骑了一次,骑了一天,但我还是感谢这车胎爆的及时。同学们先先后后的走了,留下我和林燕找地方修车。但我心里一点都不急,我猜想林燕也不急,我发现她的情绪并不沮丧。修完车太阳剩下几丈高,我们骑着车风快地往回赶,不知过了多久,一只手不知不觉的扶着我的腰,我瞬间像电流通过全身,所有的感官按钮都被打开,这奇妙的两性感情啊。当车子骑到长长的白沙河堤边的时候,河对岸一群放牛的孩子们在喊:“骑车子,带女客(方言音:哈),带到屋里压床栅。骑车子,带女客,带到屋里压床栅……”他们唱了一遍又一遍,即使骑着车,我也能感受到我们的脸臊得通红,而我心里却是甜滋滋的。
从那以后,我感到林燕看我的眼神发生了变化。但我并不确定她对我有别样的情素,她是学习委员,是尖子生,是校广播员,是吃国家粮家庭的孩子,明润活泼,漂亮甜美,她会爱上我这个山里的穷小子吗?反正我倒是着着实实地爱上她了,我开始不管不顾,开始给她写纸条。虽然这很老套,但确实如此,学生时代的爱情,很多都是通过写纸条发生的。以前的我似乎很理智,很内敛,是爱情让我冲动,让我放弃顾忌。我在给她的一本笔记里夹上了我的第一封爱情告白书(后来发现,写情书能激发一个人诗歌方面的天分,我的诗歌写作,也是从那个时候开始的)。天哪。她没有拒绝我,当然,也没有表示接受。这对我来说已经是取得的莫大战绩了。我就继续写,我过得去的作文功底在这时候发挥了作用,加上无以复加的激情,我认为那些情书是我从事写作生涯最好的文章。也不知道在多少封情书后,林燕燕悄悄塞给了我一样东西。纸叠的连心结!在连心结的4个角上各写着一个字,分别是:我,也,爱,你!
从此,我的一片天被彻底打开,我从来没有感觉到如此幸福,那些在我眼里习以为常的东西变得十分美好,空气甘甜,河水清冽,田野温馨,云彩奇幻,林木娟秀,连虫子的夜唱都是亲昵的,数学课也是那么生动,一切都是那么美好,协调,可爱。在篮球场上打球,林燕会站在二楼教室的走廊上看我,每当这个时候,我会跳得更高,投得更准,感觉浑身都是力气。我从小就喜欢打篮球,只是那个时候家里穷,买不起球鞋,仅有的一双布鞋又舍不得打球穿。打球费鞋。因此,大多数时候我只能光着脚打球。但爱打球的人哪个不想拥有一双白色的回力球鞋呢,我做梦都想。这个梦没过多久竟然成为现实,一天晚自习后,林燕燕递给我一张纸条,上面写着,抽屉里有一双回力鞋,送给你的,它会让我爱着的人,飞得更高。捧着心爱的人送给我的爱情鞋,我很长一段时间舍不得穿,我把鞋垫在枕头下,球鞋此时的橡胶味,幻化成少女的体香,沁人心脾。直到有一天,林燕看到我仍然光着脚板打球,又心痛又生气的和我说,你再不穿球鞋,就不理你了。我才穿上我的爱情鞋,活跃在尘土飞扬的球场上。打了几次球后,鞋就脏的不成样子,怎么洗也洗不出原来的那种白。林燕让我拿给她,在学校旁边的小河边,她费了半管牙膏,把手指都刷破了,把鞋洗得像云朵一样白,像薄荷一样香。即使到了今天,回想起那双回力鞋,和她受伤的手指,我的心都会激荡起来,久久不能平静。
我一直觉得,不是所有的高中生恋爱,都会影响学习。像我和林燕就是如此。我们一起读书,一起听讲,一起复习,互相鼓励,无私地交流心得,对学习反而是一种促进。其他的科目林燕都很好,数学更是拔尖,只是语文成绩一般。我数学不好,语文倒是强项。我们正好优势互补,互相帮助对方。一段时间下来,成绩进步飞快。我的数学也有了明显的提高,起码从态度上,我已经不认为数学是那么枯燥、无趣了。林燕的成绩本来就好,这下更是没有了软肋,她在全县四校联考的期中考试上,一举拿下了总分第一名的好成绩。这让我们的爱情更加坚固,更加牢不可摧。
随着时间的推移,我们的爱变得更加炽热,虽然不涉及到身体,但比之更为强烈,那是一时一刻也不愿离开的。初恋真是要人命的事。而学校又是公众场合,到处众目睽睽,男女生除了在教室能说几句官面亮堂的话外,私下里是不能有什么接触的,别说恋爱,就是相互借一本言情小说,不小心被看见也会传出不小的动静来。我们之间许多许多的心里话,只有在上完晚自习后,在送她回家的路上说。林燕是走通学的,就是每天晚上回家去住的那种。她是校广播站的广播员,广播室有一间房子,有时候她和另一位女生在里面住,由于这个原因,她有时候回家有时候不回家,她家里也是知道的。有一段时间,为了我们的爱情,为了能单独说上几句话,为了我能在回家的路上送她,她基本都会回家住。
从她家到学校有两条路,一条大路,一条小路。平时走通学的同学都是从大路往来。小路是山路,要翻山过地,还要路过一座烈士亭,白天多少还有人走,到了晚上,不管是男同学还是女同学,几乎都没有走的。怕被人撞见,我们只能避开大路走小路。林燕胆子小,放在平时,晚上从大路回家,都得趁人多的时候一起回去,让她走小路,真是要了她的命。但爱情就有这么大的魔力,能让人胆子变大,能让人义无反顾,能让人承受生命中不能承受之重。我们在小路上汇合,两个人手牵着手,摸着黑,小声地说着白天不敢说又说不完的话,一步一步地往她家的方向挪。这已经是入冬的事了,天有时候下雨,有时候下雪,我们就在这雨雪中行进着我们的爱情。
上文说过,快到她家的地方有一座烈士亭。里面翠柏参天,非常幽静。那个时候,我们的感情实在浓得化不开,就会牵着手坐在八角亭子里的石凳上,一坐一个通宵,我们有说不完的话,学校的,家里的,镇上的,农村的,文学的,历史的,父亲母亲的,弟弟妹妹的现在的和将来的,我们都说,也说小说上的情事,但只限于琼瑶式的小说,只限于一些表皮叙述。说累了就静静地看着对方,即使夜再黑,伸手不见五指,我们也能看到对方眼睛里的火焰。我们握着手,闻着对方的鼻息,那种静,甚至对方的心跳都能听出来。记得一天晚上下大雪,雪压得亭子边上的翠柏噼啪作响,那是枝丫被压断的声音,每响一下,林燕就往我身上靠近一些,她怕啊。其实我也怕,但又享受她的怕,由于冷,也由于怕,后来我们紧紧相拥着,但也仅限于此,我和她,从一开始到她后来去世,连接吻都没有过,那个年代的爱情,是怎样令人单纯到难以忘怀啊。那天晚上,我们一直坐到天亮,才一前一后回到学校。这是我们最为快乐的时光。但这也只能偶尔为之,如果被人撞见,就是天大的事,是要被开除学籍的。我们就这样热热烈烈,但又小心翼翼的沉浸在彼此的爱情中。
美丽的东西总是好景不长,花朵无限美丽,但花季如此的短暂,彩虹无限美丽,也是瞬息之间的状态。我们美丽的爱情,更是短暂如斯。大概在期中考试不久,放完农忙假后(以前农村学校在农忙的季节,会给学生放农忙假,回家收割庄稼),林燕就没有来学校,一天没来,两天没来,一个礼拜没来,这在以前是绝无仅有的事,在我的印象中,林燕没有缺过一节课,甚至没有迟到早退过。她肯定遇到事了。我急得不行,急得差不多天都要塌下来,但又不能表现出来,也没有地方打问,后来同学们也觉得不对,也问,但没有确切消息。后来,离她家近的同学说,林燕得病了,进县城治病去了。得的什么病,没人知道。我更加着急了,病情重吗,身子痛吗,药苦吗,医院里吃和睡习惯吗,想我了吗,什么时候能出院回家啊,等等,我心里有数不清的问题,得不到答案。真是度日如年。终于有一天,我听到了她的病况,老师在班上说,林燕同学请了长假。她得了白血病。
白血病。在那个年月,山村很多人都没听说过这种病,我也没听说过,我一直固执地以为所有与“白”相关的东西都是美好的,包括满头的白头发,我以为人能活到白发满头,是他或她的幸福。但听说林燕请了长假,我的心就开始不安,就开始天上地下的想。后来我悄悄去问过当赤脚医生的表哥,他说,得白血病的人活不下来呢。听了表哥的话,我像一个深陷大狱、接到皇帝立即斩首圣旨的臣子,心里登时凉了半截。一颗心一时跑出来,一时跑进去,进出倒腾,半刻不得安生。那是有生以来最难描述的一种哀伤。我根本没有心思读书,我每天希望走进教室的时候,旁边的位子不再空着,她坐在那里,还是老样子地用眼睛眨着我,然后满脸潮红地装着埋头看书。她看起来甚至连一根头发都没有少,那绺微微卷曲的黑发,还是那么俏皮地翘在白皙的额头上。但我的愿望和天空一样空洞,她再也没有走进过心爱的教室,坐到我的身边来。直到今天,我都无法想象,当时的她是怎么熬过去的。一个风华正茂的女学生,躺在白色覆盖的病床上,绝望地看着自己青春的身体逐渐消瘦,自己白皙的皮肤一点一点陷进白色的被子里。离开亲人,离开刚刚热烈打开过的初恋,把自己睡成一条白被子。再也不能由着自己的声音在校园的上空驻留,再也不能在阳光中追逐熏风的尾巴,这是怎样的一种人生绝痛啊。
在白雪如盖的一天晚上,林燕走了,她的生命定格在仍然青葱的岁月,而我们短暂的初恋,从秋天开始,到冬天结束。洪水猛兽一般,轰轰烈烈。从生到死,向死而生。其中一个死去了,但她留下一个情感黑洞,在另一个心里昏天黑地的活着。这爱的短暂,这思念的长久,远远超过一个少年的承受力。而这活着的我,就像刚刚剃度当了和尚,刚刚敲了10天木鱼,刚刚知道了另一个超过肉身的活法,却毫无兆头地还了俗,平白里添了一生的怀念。但我从不后悔,即使由为人子,到为人夫,为人父,即使时光愈老,生存愈艰,甚至接近付出了我所有的精力,我也会在一些特定的夜晚,走进那段时光,我依然穿着那双牙膏一样雪白雪白的回力鞋,骑着那辆女式永久牌自行车,驮着她,以接近风的速度,在学校河堤边的白沙堤上疾驰。她乌云一样的黑发,仍然在秋风中轻拂着我的后背,她绵长的右手,仍然环绕着我的腰身,河对岸的孩子们,仍然在喊着:“骑车子,带女客,带到屋里压床栅……”
作者简介:大枪,江西修水人,长居北京。中国当代诗人。国际汉语诗歌协会副秘书长,《国际汉语诗歌》杂志执行主编。诗作多见于各专业诗歌期刊和重要选本,获得第四届“海子诗歌奖”提名奖,首届杨万里诗歌奖一等奖,《现代青年》杂志社年度十佳诗人奖,首届东西方诗人奖银奖及其他多个奖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