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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事偷着乐

发表时间:2018-02-11  热度:

没事偷着乐

 林娘

一直以来,我都觉得自己是赤贫——没有钻戒,没有玉镯,没有金表,没有……直到这次搬家,我蓦然发现,我竟然那么富有——自己都不知道什么时候淘来的——从标价二角三分钱的《杜甫诗集》到上千块钱一套的辞海,我都有,仅仅《飘》就有五个版本之多,我简直就是富翁啊!那几天,趁人不备,我就偷着乐,每天早晨都是笑醒的。

退休前,对我来说,书籍是和食物、空气、阳光、水分一样重要的。因为,它们是我谋食求生最得心应手的工具,更是我在学生面前骄傲的资本。那时候,没有“度娘”,书,特别是工具书,就成了最宝贵最珍爱的财富,也给我的生活增添了无限的乐趣。

嗜好读书,是因为,我的人生之路是书籍铺就的。在书籍的陪伴下,我走过了春夏秋冬,它给了我丰富多彩的营养,它是我生命的标签。

幼年时,妈妈没有时间和精力呵护我,更没有钱给我买毛绒熊,就塞给我一本书。我一整天都抱着它,撕扯啃噬,往嘴里塞几页,嚼得黏黏糊糊的咽下。每每我手脚并用,努力往前爬行,都是为了拿到书。它给了我温暖和力量,使我得以安宁和快乐。

少年时,适逢“文革”浩劫,外边风狂雨骤,我躲进书厨里春暖花开。一个膝头字典,一个膝头书本,林海雪原追随英雄杨子荣“虎穴擒匪”,渣滓洞里仰望江雪琴的“视死如归”,大观园里陪着贾氏姊妹慨叹“杨柳岸晓风残月”,还在《圣经》里寻找过属于我的伊甸园。书籍给了我无尽的营养,让我的生命有了积淀。

青年时,在我的土灰色的青春里,书籍给了我多彩的梦。它担当了我的知己,我的恋人,我得以吐露心声的最佳对象。如意时不如意时,我都会抱着书本,做我蔚蓝色的梦,因此,常常被叫做书痴。

工作后,我更是体会了读书的甘之如饴。我和学生们一起,在女娲精卫的故事里寻到了华夏根骨,在老聃仲尼的学说里掌握了做人做事的准则要义;在李杜苏辛的诗词里读出了风骨学养,在康德尼采的论述里懂得了口吐莲花的渊源;同时在现代小说中窥探到了解除困境的秘诀。

就就这样养成了每天读书的习惯,一天下来,无论什么情况,不读几页书,这日子就过不去,哪怕是深夜。

再后来,用文字记录下来读书的种种感受,就是最舒服的事了。不论怎样我都握紧手中的笔,只要有时间就断断续续零零散散记录着。虽然,每每提笔都胆怯得厉害,总觉得笔力不逮。可停下来,又觉得辜负了这大半生的书海畅游,只好硬着头皮将那一行行如天梯一样的格子爬出来。

坚持了二十余年,几经易稿,将散落在红尘里那些零零碎碎的心思拾在一个筐子里。在朋友们的无私鼓励和鼎力支持下,终于在2010年,一本散文集《人间春色》完成,这更使我乐得其所。

一直以来,我都固执的认为,阅读是必须要手里捧着沉甸甸的、鼻子闻着香飘飘的、眼睛看着活生生的印刷物,看到动情处,把厚厚的书卷高高扔起,仰天长啸,或把它抱在怀里失声痛哭,泪水打湿页面。那种感觉犹如躺在蔚蓝色的海水里 ——永远充满梦幻的色彩,始终保持清澈浪漫的感觉。

特别是那些印刷精美的读本,就像一块玲珑剔透的玉珏,捧在手中,温润优雅,丰富厚重,有着绮丽鬼魅的质感;又像自然中的一处景观,举目眺望,峰峦叠嶂,溪流九曲,给人美不胜收的喜悦。它不但涵盖了华夏民族的上下五千年纵横十万里,也包括了地球村的各种肤色和个中声音,有你领略不完的旖旎。

台湾著名诗人余光中先生有种说法:所谓“景”不一定指自然界的风景。它存在于空间,也依附于时间,更记录在书籍的字里行间。书中万籁,更是红尘之胜景。因书,我的人生之景五彩缤纷摇曳多姿。年轻人钟情于网络,津津乐道文化快餐,我无论如何都拒绝,因为没法忍受网上浏览的遥远和虚幻。

搬新家,所有的东西都能扔,书不能;所有的东西都交给搬家公司,书不能——我自己“扛”:一次三个包——一个双肩包背在背后,两手一边一个,一趟一趟的背——不舍得别人插手!

啊,这辈子净倒腾“输”(书)了,没倒腾过一回赢(银)!我在书里品味的、体验的、感受的一切,使我的生命丰富而更有意义,让我乐在其中。

                                            2018年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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