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麦 家:文学的传承与创新

发表时间:2018-08-21  热度:

  弗兰茨·卡夫卡生前默默无名,不是因为他死得早,而是读者觉醒得迟:现代社会对人的异化。阿尔蒂尔·兰波,14岁写诗,16岁写出《奥菲莉亚》,名扬天下,因为他杀死上帝的号角吹得恰逢其时,发令枪一样的,一呼百应。艾略特说,经典作品只可能出现在文明成熟的时代(文明成熟的读者)。博尔赫斯说,任何一部作品都需要读者的某种合作乃至于合谋。我想,这都是在讲一个道理:读者是大地,作家或者作品是根植于大地的作物;什么地长什么作物,盐碱地是什么也长不出的。

  这一点,我写《解密》时深有体会,是火烤三遍,油煎五回,又焖在高压锅里煮个烂,这种残酷的体会。《解密》、《暗算》《风声》是三部曲,虽然年代、人物、故事各不相干,但构思是整体的,指向是一致的,血性是相通的:一个秘密部门701的前世后生,一群天赋异禀的人在暗黑的地下以命相搏,前仆后继。他们是同一个,又是另一个。他们迷人的才华可以炼成金,传奇的经历充满梦的纷繁无序,要把我撑破,又把我照亮。然而,《解密》作为开路先锋,我在开发它时读者并不乐意接受。换言之,这是一块荒地、生地,种下去的作物容易死掉。

  过去那么多年,我仍清楚记得动笔写《解密》的情景:那是19917月的一天,当时我在解放军艺术学院文学系读书,是马上面临毕业离校的一天晚上,大部分同学都开始为即将离校奔走忙碌,我却像发神经似的坐下来,准备写个大东西。也许正是这种不合时宜的鲁莽举动,暗示我将为它付出成倍的时间和心力。但我怎么也想不到,最终要用十余年来计——准确说,是11年。20万字,11年,你到底在干什么?我在接受一次次退稿,共计17次,很夸张吧。

  可以这么说,编辑作为读者的代表,并不打算和我合作去挑战一种新小说:这小说题材有点敏感(特别单位、秘密部门),主人公是个无名英雄(天才破译家)。题材敏感,搞不好要闯祸,英雄嘛,嘿,现在谁要看?上世纪八九十年代,社会上的某些人中间曾经流行反崇高、反英雄、反本土,似乎月亮是西方的圆,人民币才是英雄,欲望乃是天道。文学创作中出现了写黑暗,写丑恶,写身体,写鸡零狗碎,鸡鸣狗盗,追赶欲望号街车的东西,出现了打倒英雄,消解崇高,消费欲望的倾向。我背道而驰,哪壶不开提哪壶,岂不自撞南墙?唐人喜诗,宋人好词,一个时代有一个时代的读者、读物。

  读物与其说是作家写出来的,不如说是读者要出来的。读者不要的东西,作家写了也只能锁在抽屉里。《解密》一锁就是11年,吃尽白眼,历尽沧桑。这是我不识相,一意孤行,跟时代唱反调,挑战红线。这红线既涉及保密审查,也关乎读者审美(审丑)的趣味,前后夹攻,死路一条。

  问题是我为什么非要写这类小说?坦率地说,决非我鲁莽。我是深思熟虑过的,我有清晰的战略思路。首先,我想写一种新小说,以前没人写过的。中国文学在经历上世纪80年代外国文学的狂轰滥炸下,表现形式(怎么写)已经十分多样化,各种主义和流派都流进来,遍地开花。但在题材和内容上(写什么)依旧是老一套:农村、市井、个人、家族,几乎一直仰仗的是日常生活、土地情结、历史情怀。琼瑶的言情、金庸的武侠,对不起,它们是通俗小说,咱们瞧不起。可人家有广大的读者,这是十分让我羡慕的。所以我一直在想,是不是可以尝试写一种新小说,用通俗小说的材料,写一种所谓的严肃小说?

  然后,我研究发现,自古及今,中国有两类小说最具读者缘:一是才子佳人,缠绵悱恻;二是英雄好汉,旱地拔葱。我打小在农村长大,17岁考入军校,学无线电,身边尽是一拨理工男;1991年,我连女人的手都没摸过,才子佳人,隔着我十万八千里,想来是白茫茫一片,也是黑乎乎一团,总之是摸不到边,想都不敢想。于是只剩一条路,没选择。为什么后来我写了一系列天才,跟这个有关:男欢女爱面前我是废柴一块,只有去寻英雄好汉与读者结缘(合作,乃至合谋)。我是坚信英雄之于文学的魅力的,天才是智力英雄,英雄的邻居。

  那么,读者当时为什么反英雄?我认为这是以前我们塑造了大量假大空的英雄造的孽。或者说,读者反的不是英雄,而是假大空。所以,真实是我当时创作牢固的出发点、支点。《解密》《暗算》《风声》三部曲,说到底是一个主题:解密,揭秘,寻求真相。真的问题不解决,善也是伪善,美不过是面纱而已,不服人的。为了反假大空,我甚至特意选择有缺陷的英雄,阿炳有生理缺陷(瞎子,弱智),容金珍有心理缺陷(孤儿,孤僻),黄依依有生活作风问题。我让他们天赋异禀,也给他们找碴儿寻短。他们一方面是天才,英雄,一方面是天妒英才,英雄气短。我不要浪漫主义,给英雄搞造神运动,刀枪不入,油盐不进。我要真实,要现实,要英雄落在地上,长在崖上(不是悬在空中),有人性,有困苦,犯常人的错,流凡人的泪,落难,认罚,决不完美收场。

  话说回来,怎么写可以设计,写什么是设计不来的。写什么,作家只能做选择题,在经历和感情范围内选择。我在农村长大,在军营生活,只能在这两地选择。当时农村已被各路作家占山为王,插遍红旗,我自知攻不下,只好在军营里动脑筋。今天最聪明的人都在商界,互联网、证券、金融,英才辈出。退回半个世纪前,最聪明的人都在军营,东西对峙、冷战、军备竞赛,把一堆精英人物都拢入铁丝网,钻研这个、破坏那个,风声鹤唳、暗战迭起。密码是暗战的深巷里弄,于无声处藏惊雷。要感谢生活、军营、冷战、密码……简而言之,我就这样一步步接近《解密》。只是,人算不如天算,我想得美,却想不到尝试一种新小说有可能付出的代价。《解密》几乎耗费了我全部青春:11年,17次。这是要置人于死地的数字,我没有死,因为我是理工男,一根筋。

  在《解密》面前,我其实也成了英雄。一点不夸张,我写《解密》的过程,已有限接近西西弗神话:血水消失在墨水里,苦痛像女人的经痛,呈鱼鳞状连接、绵延。我有理由相信,这过程也深度打造了我,我像一把刀,在时间和墨水(也是血水)几近疯狂残忍的锤打和磨砺后,变得极为惨白,坚硬、锋利是它应有的归宿。2002年,《解密》出版后逐渐发酵,成为一部改变读者(观众)趣味的现象级作品。今天,我们打开电视机就是谍战剧、电波声,我可以不谦虚地说,其源头在这儿:解密三部曲,它们一部一个命——《解密》是杀红了眼的先锋队,《暗算》是幸运的插旗手,《风声》是锦上添花。

  这一切当然离不开读者的合作。世界日日新,在历经十多年的反英雄后,读者开始想念英雄了,同时那根敏感的红线也变得不大灵敏了,降压了。这正应了一句老话:风水轮流转。我以坚持终于等到了读者的合作,等到了时代的文明成熟。所以,文学创新,从来不是作家独自作战,而是和读者与时代共舞。文学的创新路,是寻自己的路,也是寻读者的路。创新也不单是大路朝天,一路向前,有时走回头路也是创新。

  毋庸置疑,作家首先是个读者——难道有不吃草的牛吗?阅读是写作最好的准备,写作是写作最好的老师。作为读者,我也是自己作品的读者——像照镜子吗?修改、编校性的阅读不是普通的阅读,不配为合格的读者。10年乃至20年后,我重读《解密》,一种陌生的感觉扑面而来,触手可及:既是冰凉的,又是炽热的;既犹豫,又大胆,仿佛行走在暗黑的老宅里。我感激这种相逢,因为时间,我成了自己的陌路人。我摸摸索索地往前走,随时准备止步,却兴致勃勃一路走到底,像被黑暗吸引着,要去寻光明。我把这看作是我的骄傲,经得起一个普通读者的挑剔。如今,《解密》的读者已经会讲30多种语言,零散在上百个国家和地区,让我沾沾自喜,也惴惴不安:因为,它在寻求更多读者的合作,那些遥遥的生人陌客,我不知道他们会不会误解它,歧视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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