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历史的进程中,事物总是在新陈代谢中走过。什么样的时代,出现一种什么样的事物。在上个世纪六七十年代,在我家乡湘北地区的农村,搞大集体的劳动中,就出现过一种“调工”的现象。
那时期,我还年少,清楚地记得,当时的人民公社和大队,从生产队里抽调人手去做中心工作或做其它的事情,都会找生产队长要人。而生产队长从队里调了人去干活,每人每天做的事就称之为“调工”。每年到了生产队里办年终分配的时候,队里的会计就会根据生产队长给调工人员开具“调工”的多少,拨动着算盘珠子,按工分给他们分配粮食和物质。
在当年农村的春插、双抢和秋冬修水利的劳动之中,人民公社和大队从生产队里抽人员,与公社和大队干部一起搞财贸上交或开展计划生育工作,并与干部一起吃饭喝酒,就是拆屋拆得得罪了乡民们,大家也会认为做“调工”是一种轻松、舒服的“美差”事!
于是乎,每到一年中的春插、双抢和秋冬修水利的时节,生产队里的一些社员,就只想躲避这些繁重的体力劳动,找生产队长要一种“调工”去做。那年月,生产队长也算得上是一种有一定权力的人物,有社员要想经常去吃“松活饭”,找“调工”的事去做,便会给队长进贡一点小东小西,意思意思。如过年了,给队长送一副猪肠猪肚、一条“红桔”牌香烟和几斤“打白酒”什么的,那上面要人去做的“调工”的话,基本上非他们莫属了。
不过话又说回来,在那种年代,生产队长并不是要收一点什么东西,才肯放要想做“调工”的社员出去,因为要找队长出去做“调工”的,都是几个在队里拣轻怕重、出工不出力和吃舒服饭的人,队长就是不收他们的东西,也巴不得放他们出去做“调工”。
那时节,社员们都是在队里出集体工,那些在队里插田、扮禾、扯秧、送粮和秋冬修水利之中,能够吃苦耐劳,踏实肯干的人,队长一般是不会收他们的东西,放他们出去做“调工”的哩。
在当时的那种岁月里,当干部的思想还是红的,挺先进的,队长那时节盛情难却,收了外出做“调工”人的一些东西,事后还是讲究策略,付给了这些人的钱。
可以说,在那种搞大集体的年代,生产队长大都是一心为集体,一心为社员利益的。我至今还记得,那时节队里有一位脚患残疾的社员,家里吃茶饭的人多,出门挣工分的人少,自己脚又不方便,干不了劳动强度大的农活,生产队长便找大队支书,帮他在大队的小学里要了一份当炊事员的差事,每天都开出一张“调工”条子,让他去大队的学校里,给老师做饭,为家里抢得“调工”工分!
在生产队里,我的父亲打得一手好算盘。那年,我父亲胃疼开了刀,身体愈合以后,只能在家做点轻微的事。生产队长看到我父亲的情况后,得知大队的学校里要请一个临时的珠算老师去教几个星期的课,于是,便推荐我父亲去代了几个星期的课,为我们家里抢回了一些“调工”。
往事随风,岁月难忘。一晃,几十年过去了。虽然那种做“调工”的现象,自从农村实行家庭联产责任承包制以后,不复存在了,但在我脑海里留下了一个时代的烙印,同时,也启示我,历史已进入了一个崭新的时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