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必须具备包容性,这是毫无疑问的。我们从来只能认定伟大的文学是我们所热爱的文学,却不能认定任何一种文学是正确的文学、神圣的文学,没人能续写《圣经》,也没人有权利裁定世界上出现了第二部《圣经》。所以,包容才是唯一可能正确的接近神圣之路,也只有包容两个字,才可能是世界上第二部《圣经》。
每个人都在自己的文化传统中写作,但过分强调某种意识形态的排他性,过分强调独立的民族性,都在某种程度上损害了文学应有的包容的品质,无论世界上任何一个角落的文学,都应该是开放性的,可以漂流,可以放飞,等待陌生人的赞美或者等待陌生人的否定,这是文学应有的命运。而我今天着重要谈的是这个问题的另外一端:作家自己本身,其实也是我们普罗大众的陌生人,他们往往需要被包容,因为他们常常冒犯公众。
多年以前V·S奈保尔发表了著名的诺贝尔奖获奖感言,其中最令人难忘的是那一句话:感谢妓女。我认识的好多人尤其是一些女作家对此非常反感,深受冒犯。我对其的判断是下意识的,习惯性的,只是哗众取宠吧?但我仔细一想,不一定就是哗众取宠,也许他只是诚实。作家们的私生活本来就南辕北辙,可以坦陈,可以保密,他只是大嘴巴说了出来,如果是妓女赐予他爱,赐予他故事,他为什么不可以感谢妓女呢。
问题在于场合,问题在于燕尾服。一个作家在平时说这句话,别人会认为是一个作家特有的玩笑,但当你穿着燕尾服在瑞典学院的讲坛上发表授奖演说,“作家的玩笑”便不存在了,人们需要你像一个他想象的作家那样说话,可以开点玩笑,但要适度得体,稍微狂野也能接受,但不得冒犯侵害他们。
所有人都这么说,写作一定要诚实,好的文学必定是诚实的文学,但我们不得不承认,很多时候,关于文学的话语,天生是反诚实的。诚实是传统,反诚实是另一种传统。
昆德拉有句著名的自述,说他的作品是在抒情的废墟上建立起来的。废墟,其实很重要。而我们很多人文学观的成长,大概是在纯洁一次次被戳破,正统一次次被颠覆之后,才有了那一片可贵的废墟,以供我们再生,获得真正的栖息。
作家不可以冒犯众人,不能侵略读者吗?我以我个人的角度投票,大概是赞成票。我想说,不是所有的冒犯都会带来伤害,有时候你会受益。
记得我还是一名中学生的时候,偶尔读到了威廉·福克纳的短篇小说《献给艾米丽的一朵玫瑰》,被这个陌生的美国作家的小说吓傻了。我简短地替大家回忆一下小说:一个独居小镇的老姑娘艾米丽爱上了一个外来的包工头荷默,艾米丽爱得热烈而诚挚,而荷默似乎爱得三心二意,从小镇彻底消失了。小镇的居民都认为他们的爱情无疾而终,但当艾米丽小姐死后,人们有机会进入她的尘封的暗室,发现荷默的骷髅躺在床上,他身边的枕头有明显的长期的压痕,而且,请大家一定要记得,福克纳先生写,枕头上有一绺女人的灰色的头发,人们都认得出那是艾米丽小姐的头发——
请大家想象一个十五岁的比较纯洁的文学少年,读完这样的故事,他究竟怎样想?会做多少噩梦?必须说,这个小说摇撼了我简陋的文学基础,也给我制造了某种混乱。这是一个爱情故事,还是一个凶杀故事?为什么会写这样一个艾米丽,她到底是因为爱一个人,与他的骷髅睡在一起,还是因为恨一个人,才要在他的骷髅边入睡?还有一种混乱相对深刻一些,我明明认为这很变态,为什么不觉得恶心?我明明感到了惊悚,为什么又有一种感动?我明明受到了某种冒犯,为什么却对这种冒犯本身很感兴趣?这是福克纳带给我的一个谜团,事实上也是我遭遇的最早一个文学的谜团。我年轻时候习惯把小说分为两种,奇怪的小说,正常的小说,作者也分为两种:奇怪的作者、正常的作者。无疑,福克纳在我心目中曾经属于一个奇怪的作者。今天,四十年过去了,我试图用某种更加成熟的词汇描述所谓奇怪的小说、奇怪的作者,其实不过是作出了几个字的修正,那就是:冒犯我的作者,侵犯我的小说。
好的,再谈一下文学的包容。所有严肃的文学作品都应该包容我们人类的历史,无论是黑暗的还是光明的,都应该包容我们人类的人性,无论是善的,还是恶的。这一点不言而喻。而阅读这一端的包容性,其实对于文学也很重要。正常与普通的文字不需要什么包容,普通的正常的作者也不需要包容,凡是需要包容的,一定是冒犯过我们的,触痛过我们的,而且因为冒犯与触痛,带给我们深刻记忆的那些事物,包括那些奇怪的、反常的,甚至黑暗的人与事物。
最后请允许我套用一下小说的名字,当我们谈论文学的包容性,其实就是在谈论一朵玫瑰。一朵玫瑰很重要。玫瑰要献给艾米丽。玫瑰要献给荷默。玫瑰要献给V·S奈保尔。玫瑰要献给福克纳。当然,我要为四十年前那个读《献给艾米丽的一朵玫瑰》的我自己,献上一朵最大最鲜艳的玫瑰,作为迟到的安慰,也作为永恒的纪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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