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首届范仲淹文学奖评选活动启事
一、征评宗旨:
深入生活,扎根大地,追求百姓福祉,崇尚社会正义,炼达真善美,力推经得起实践检验的文学精品,不断发现文学新人,鼎持散文、诗歌和短篇小说经典,服务公益,打造具有纯正影响力的大众文学奖标牌,为进一步繁荣新时代华语圈文学创作不懈探索,献出绵薄之力。
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中国西部散文学会山东省分会广西壮族自治区分会、西安外事学院中文系、欧洲福建侨团联合总会、匈牙利明溪商会、巴西巴中贸易促进会、中华大地之光征文活动组委会、《黄河作家》杂志社、青海省拉面文学会、新疆巴音郭楞蒙古族自治州作协、中国散文学会北戴河创作基地、中国国际文化促进会南国作家学会、中国新写实主义诗社、《大中华文学》杂志、中国在线作家网。
协办单位:神舟文学艺术院、中国新诗研究会、北京儒博文化艺术院中原分院、河南省诗歌创作研究会濮阳市分会、青海省海东市化隆回族自治县文联、山东省滨州市博兴县文联、浙江省温州市洞头区文联、《天涯诗刊》、北京诗酒缘文化艺术院、赤土岭文化交流协会、《华中文学》《岸文学》微刊、谭五昌当代新诗三明诗群·滴水村落创研基地、《三湘文学》杂志、大家文学网、都市头条。
三、评奖原则:
坚持“客观、公正、独立、透明、发现”的评奖原则,坚持艺术质量和社会良知、影响力并重,坚持有上、中下为主体的大众化普惠杰出原则,开放包容,打造一个纯正大众文学奖品牌。
四、基本要求:
首届范仲淹文学奖评选活动已于2022年4月16日在福建省福州市线上启动。
该奖评选范围为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1月30日,撰写或发表出版的散文、诗歌(包括古体诗)、散文诗、短篇小说和文学评论文章、集子等。
参评作品既可以个人报送,也可以集体报送,其中已出版的文集报送7本;已发表的单篇作品报送7份,必须有1份原件,其他可为复印件,注明发表、出版时间、单位、联系电话、微信号、作者简介、电子邮箱。
五、奖项设置:
本届范仲淹文学奖拟设一、二、三等和优秀奖,各2、8、16、20名。此奖为原创佳作评选,不受发表与否限制。
以上奖项均颁发获奖证书、奖牌和奖品。获奖作品结集或专栏出版,赠送作者。
六、评奖活动常务办公室设在中国西部散文学会。
七、作品报送地址:为山东博兴锦秋开元新城齐鲁作家俱乐部第二办事处。
联系人:安先生;手机:15966396778。
八、报送截止时间:2023年12月6日。
评奖结果拟于2023年年底揭晓。
九、征稿事项:
1、评选活动面向全国征集。
2、参赛作品前,须附个人资料,包括参赛类别、真实姓名、笔名、出生年月、联络电话、地址、E-mail、作者简介等资料,附生活照一张。个人资料未详细填写或由私人转交者不列入评选。
3、来稿请在快递包裹左上角注明应征“首届范仲淹文学奖”字样。
4、参选作品集一律不退。所有获奖作品,本刊有权发布一切信息。
5、报赛作品在获奖名单公布前,不得再参加本奖之外的其他评选,否则,组委会有权取消参选资格。
6、参加评选的稿件和书籍简介、目录电子版可直接投到邮箱:mlzgwxj@163.com,必须在主题一栏标明:“范仲淹文学奖”加作者姓名和作品标题;并将填写完整的资料随参评作品一起发到邮箱里。
7、评奖过程中,若发现作品含有抄袭、代笔或其他违规行为,将取消参赛资格,已经颁奖的,追回奖项。有关征评问题的解释权属于本奖组委会。
全国首届范仲淹文学奖组委会
2022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