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在四川读高中时,家住在筒子楼里。隔壁住着一位三十来岁的女人,看上去很瘦很弱精神不太好的样子。 有时我上下楼经过她家,碰上她倚在门框或者阳台上发呆时,会被她拉着聊天(其实只是她说我听,但路过的人可能会认为我们是在聊天),反反复复告诉我的只有一件事:她母亲死了,她很难过……隔着这么多年的时光波影往回看,我依然记得那个场面:哭哭啼啼的她和一脸茫然的我,背景是老家阴晦的天和筒子楼里狭窄的走廊。
当时的我既不知道她为何要向一个未成年人倾诉她的痛苦,更不能体会她口中“死亡”的真正含义,直到多年以后,直到有一天我站在本市某个殡仪馆的空地上,眼见至亲化作缕缕青烟从焚尸炉的烟囱里飘向茫茫天空……眼前重现了她和她的眼泪,也瞬间明白了她的感受,明白了死亡可能带给人的毁灭性的打击……
二
朋友珍母亲去世时,她三天不吃不喝。后来的一年中,她经常在我面前落泪,说自己对母亲欠疚的太多如今悔之晚也,她失去了对一切事物的兴趣,觉得人生都是奔着死亡而去毫无意义……那段时间朋友们都担心她是否得了抑郁症。
三年后,她二婚再嫁。婚礼那天,每位在场的人都见证了她的幸福。过了半年,她来向我咨询离婚的事,因为她总是唠叨逝去的母亲和心里的忏悔,她的爱人无法承受……她说她也想快乐生活,但是总感觉自己幸福就好象对不起逝去的母亲以致于无法真正快乐……那天深夜,我们坐在律师事务所安静的办公室里看窗外城市的灯光,听时钟寂寞的滴答声,更多的是无言以对……对眼前发生的一切,我的法律知识毫无用处,我分不清楚谁对谁错。
他们最终还是分手了,因为一个已经逝去的人。也许生命的底色从来就是灰色的,之所以有时看上去色彩艳丽,只不过一时妆化得好看而已。
三
律师工作有可能经常接触到各类死亡案件,但是冰冷的案卷中已经消失的人时间长了就没有什么印象了。记忆尤深的却是我的两个当事人,诉讼还没完结人就不在了。
一个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案件。肇事者是一个三十不到的小伙子,他开货车把行人撞了,交警定全责,行人起诉了他和保险公司。我代理保险公司出庭与他同坐被告席(他是第一被告,保险公司是第二被告)。开完庭后,我与他搭了同一个车回市区。一路上聊了不少,他个性开朗,是个挺阳光的人,对未来挺有计划。
一个多月后,法院通知我过去一趟,我以为判决书出来了。到了后,法官给了我一份新的诉状和开庭通知,我正纳闷,法官告诉我:第一被告发生交通事故死了。
死了?我吃一惊,班车上的笑脸在我眼前晃了一下,有点恍惚。
他是责任人?我问。
不是,对方全责,法官说。
另一个案件的当事人是离婚被告,常年在国外干工程,没有什么法律常识,女方不仅在外面有人而且转移了大部分财产。可悲的是,他到最后仍然爱着妻子无法自拔。有一天他妹妹给我打电话说:“我简直要被我哥气死了! 你让他整理录音资料,好几天他都没整理出来一个字……今天我一推他房门,发现他正听录音机里嫂子的声音,竟然听得一脸痴迷的样子!你说他是不是无可救药了?”
开完庭不久,判决书还没有出来,有一天我在法院开庭,遇到了原告方律师,告诉我几天前被告心脏病突发去世了。我吃惊不小忙打电话给他妹妹确认,他妹妹说还准备晚上再找时间告诉我,白天已经出殡了……
他走了,婚没离成,财产成了遗产……
四
凤的丈夫在一次车祸中去世,后来每次有人问到具体情况,她就会对人说这样一番话:
我老公生性胆小,五十岁了还不敢摸车。有一天,单位派我老公和同事王一起去300多公里外的某个村落出差。俩人开着王的车去的。办完事已经晚上九点来钟,村里没有旅馆,最近的县城在50公里之外,两人商量往县城赶准备住县城。由于白天王一直开车有些累,再加开了一段没见到一辆车一个人影,于是放松警惕硬要我老公开。我老公先是推拖,但见时局如此,只好硬着头皮开了……你知道的,自动档的车嘛,有啥学不学的…… 不不不,我老公并不是这50多公里途中出事的……自从他摸过车之后,对车就突然来了兴趣,回来后立即报名驾考,很快拿到驾证。可是……唉!他开着刚买的新车去登记的路上,遇到一个大型翻斗车侧翻,将他连人带车一块压 在车斗下面了……
这算什么事啊?!末了,凤都会补上这一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