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爱读书,我喜欢逛书店。
从小到大,我逛书店最多的两个时期分别是学生时代和怀孕时期。
记得读高中的时候,有段时间,我经常逃体育课去离学校较远的邮政书店,之所以舍近求远,不去学校对面的书店,是因为学校对面的书店只卖教辅资料。
每次与我同去的还有一个男孩,他似乎没什么主意,我翻什么杂志,他就跟着翻什么杂志。囊中羞涩的我,总要对着那一大堆充满诱惑的期刊杂志进行一番艰难的选择,最后才选定一本。待我选完,他肯定会选一本跟我不一样的,买完就交给我:“你先看,我想看再朝你要。”可是他从来都没有要过。好多年以后,当木讷的我终于明白了那藏在一本本杂志里的深情,那个男孩已默默消失于我的生活。
大学时候,常逛学校对面的一家有几层楼之大的书店。如果说校园图书馆里的藏书是我精神食粮的主食,那么对面这家书店里的书籍就是我的辅食。
依旧是不能奢侈地拿用以维持温饱的钱去买书,所以就站在那家书店里读了许多的书。偶尔买一期定价3元钱的《读者》,都会因为这里打九折比报亭便宜3角钱,而对这家书店感念不已。
前年回到了大学校园,站在校园的楼宇间就望见了那个书店,我仰望着它,静默肃立,回忆那充实美好的读书时光,良久。
怀孕的时候,在家休息了好几个月,那时候,最常去的地方是家楼下的一家书店,以至于孩子都好几岁了,我带他去那家书店,一个服务员笑盈盈地迎上来,弯腰摸着他的头说:“我早就认识你,你还在你妈妈肚子里的时候。”
尽管现在我的书十之八九来自网购,但是有空的时候,我还是愿意带着孩子去书店坐坐。
记得有一次,在书店立了半晌,读了三分之一的《走到人生边上》,最终决定买下来,付款的时候,店员冲我微笑:“这本书是杨绛晚年写的,非常好。”我说:“是呀。所以才要买下来一口气读完。”十几块钱,买到的不只是一本书,还有与钟情的文字邂逅时的那份欣喜,以及对未来的阅读之旅的美好期许。
每到一个陌生的城市,饱览风景之余,都要逛逛那里的书店。
世界著名钢琴家鲁宾斯坦曾有一句话:“评价一座城市,要看它拥有多少书店。”是的,一座城市最深广的文脉与最温暖的气质,就体现在这些美好的书店里。书店是一个城市的文化标签,书店是一个城市的眼睛。
择一隅安静的角落,捧着书本坐下的一刻,仿若蝴蝶栖身于满意的花朵。
最近逛过两家书店,是哈尔滨的果戈里书店和知间书坊。两家书店都是典雅的欧式风格。我很喜欢,以至于总想拍几张照片留作纪念,也为介绍给喜欢读书的朋友。
书店里人来人往,许多脂粉涂得很厚、妆画得很浓的女孩子倚靠着书架,在女友或男友的镜头下一番搔首弄姿,却最终也没拿起一本书安静地读一会儿。本是纯真的年龄,她们的眼睛里却没有清朗明亮的光芒,更多的是与年龄不相匹配的迷茫、虚空、颓废与沧桑。拍几张照片,重重美颜之后在朋友圈里精致地摆好一个“九宫格”,就坐等大家的点赞了。
总是觉得来到这样幽雅的环境里,就该是敛声屏气、心无旁骛地读书的,真正热爱文字,就该以认真庄严的态度对待这里的每一本书,而不是把这个空间里的某一个元素作为拍照的道具,作为满足虚荣的资本。
曾听一位学者讲过,他在法国乘坐公交车,车里的每一个人都漂亮得像电影明星,都手捧一本书,安安静静地阅读,这使得他因无意间看了一眼手机而觉无比羞愧。他说,法国人优雅迷人,是因为书本赋予他们一种高贵的精神气质吧。
真希望我们不被手机毁掉,真正爱上阅读,让阅读真正成为一种内心需求和生活习惯。
流连于书架之间,浏览着,手指抚过那些书的脊背和封面,我总会感慨,一切皆可成学问,就看你去不去关注和专攻。徜徉于茫茫书海,张望深藏于每本书里的茫茫的未知世界,每一次,我都变得更谦卑一些,出来之后更勤奋一些。
《书店的灯光》的作者刘易斯•布兹比说:"一个书店就是一座城市,我们日臻完善的精神自我居住其中。"书店是城市最美的风景,书店是我们精神的驿站。
作者简介:王长玲,黑龙江省佳木斯市作家协会会员,中学语文教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