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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光中散文选

发表时间:2018-02-08  热度:

黄绳系腕

  从泰国回来,妻和我的腕上都系了一条黄线。   

  那是一条金黄色的棉线,戴在腕上,像一环美丽的手镯。那黄,是泰国佛教最高贵的颜色,令人想起袈裟和金塔。那线,牵着阿若他雅的因缘。   

  到曼谷的第三天,泰华作家传文和信慧带我们去北方八十八公里外的阿若他雅,凭吊大城王朝的废都。停车在蒙谷菩毗提佛寺前面,隔着初夏的绿荫,古色斑斓的纪念塔已隐约可窥,幢幢然像大城王朝的鬼影。但转过头来,面前这佛寺却亮丽耀眼,高柱和白墙撑起五十度斜坡的红瓦屋顶,高檐上蟠游着蛇王纳加,险脊尖上鹰扬着禽王格鲁达,气派动人。   

  我们依礼脱鞋入寺,刚跨进正堂,呼吸不由得一紧。黑黯黯那一座重吨的,什么呢,啊,佛像,向我们当顶累累地压下,磅礴的气势岂是仰瞻的眼睫所能承接,更哪能望其项背!等到颈子和胸口略为习惯这种重荷,才依其陡峭的轮廓渐渐看清那上面,由四层金叶的莲座托向高处,塔形冠几乎触及红漆描金的天花方板,是一尊黑凛凛的青铜佛像。它就坐在那高头,右腿交迭在左腿上面,脚心朝上,左手平摊在怀里,掌心向天,右手覆盖在右膝上,手掌朝内,手指朝下,指着地面。从莲座下吃力地望上去,那圆膝和五指显得分外地重大。   

  这是佛像坐姿里有名的“呼地作证”(Bhumisparsa Mudra),又称为“降妖伏魔”(Maravijaya)。原来释迦牟尼在成正觉之前,天魔玛剌不服,问他有何德业,能够自悟而又度人。释迦说他前身前世早已积善积德,于是便从三昧的坐姿变成伏魔的手势,以手指地,唤大地的女神出来作证。她从长发里绞出许多水来,正是释迦前世所积之德。她愈绞愈多,终于洪水滔滔,把天魔的大军全部淹没。释迦乃恢复三昧的冥想坐姿,而入彻悟。曼谷玉佛寺的壁画上,就有露乳的地神绞发灭火之状,而众多魔兵之中,一半已驯,一半犹在张牙舞爪。   

  一说此事不过是寓言,只因当日释迦树下跏趺,心神未定,又想成等正觉,又想回去世间寻欢逐乐。终于他垂手按膝,表示自己在彻悟之前不再起身的决心。然则所谓伏魔,正是自伏心魔。还是长发生水的故事比较生动。   

  想到这里,对它右掌按膝的手势更加敬仰而心动,不禁望之怔怔。后来问人,又自己去翻书,才知道这佛像高达二十二米半,镀有缅甸的金,铸造的年代约在十五世纪后半叶,相当于明英宗到宪宗之朝,低眉俯视之态据说是素可泰王朝的风格。一七六七年,缅甸入寇,一举焚灭了四百十七年的大城王朝。据说这尊泰国最大的坐佛当日竟无法掳走,任其弃置野外,风雨交侵。也就因此,这佛像看上去颇有沧桑的痕迹,不像曼谷一带其他的雕像那么光鲜。它太高大,何况像座已经高过人头了,实在看不出那一身是黑漆,或是岁月消磨的青铜本色。只觉得黝黑的阴影里,那高处还张着两只眼睛,修长的眼白衬托着乌眸,正炯炯俯视着我们,而无论你躲去哪里,都不出它的眸光。   

  佛面上一点鲜丽的朱砂,更增法相的神秘与庄严。但是佛身上还有两种妩媚的色彩。左肩上斜披下来的黄缦,闪着金色的丝光。摊开的左掌,大拇指上垂挂着一串缤纷的花带,用洁白的茉莉织成,还飘着泰国兰装饰的秀长流苏。这花带泰语叫作斑马来(Puang9鄄Ma9鄄Lai),不但借花可以献佛,也可送人。   

  “你们要进香吗?”传文走过来说。   

  “要啊。”我存立刻答道。   

  “香烛每套十铢。”传文说。   

   我们向佛堂门口的香桌上每人买了一套。所谓一套,原来就是一枝莲、一支烛、三根香,还有一方金箔,用两片稍大一些的米黄棉纸包住。我们随着泰国的信徒,走到莲座下面的长条香案,把一尺半长的一枝单花含苞白莲放在一只浅铜盆里,再点亮红烛插上烛台,最后更燃香插入香炉。莲是佛座,烛是觉悟之光,至于三根香,则是献给佛祖、佛法、僧侣,所谓三宝。炉香袅袅之中,我们也与众人合掌跪祷。   

  “这金箔该怎么办呢?”我问一旁的信慧。   

  “撕下来,贴在佛身上。”她说。   

  “泰国人的传统,”传文笑说,“贴在佛头,就得智慧。贴在佛口,就善言辞。贴在佛的心口呢,就会心广体胖。”   

  我举头看佛,有五六层楼那么高,岂止是“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莲台已经高过我头顶,“临时抱佛脚”都不可能。急切里,分开棉纸,取出闪光的金箔。怎么办呢?一看,也有人干脆贴在莲座底层,就照贴了。回头看我存怎么贴时,她已贴好,正心满意足地走了过来。原来龛下另有一座三尺高的佛像,脸上、身上贴满了金叶。   

  “你们要是喜欢,”信慧说,“还可以为黑佛披上黄缦。”   

  她把我们带到票台前面。一只盛着黄线的盒子上写着:“披黄缦,一次一百三十铢。”那就是台币一百五十多元了。   

  “怎么披呢,这么高?”我问。   

  “他们会帮你做的。”信慧说。   

  我立刻付了泰币。那比丘尼从柜里取出一整匹黄缦,着我守在莲坛下面。不久,有声从屋顶反弹下来。仰望中,人头从佛像的巨肩后探出,一声低呼,金橘色的瀑布从半空泻落下来,兜头泼了我一身。黄洪停时,我抱了一满怀。但是也抱不了多久,因为黄缦的那一端她开始收线了。白带子收尽时,金橘色的瀑布便回流上升。这次轮到我放她收。再举头看时,我捐的黄缦已经飘然披上了黑佛的左肩。典礼完成。   

  我捐黄缦,不全是为了好奇。当天上午,在曼谷的玉佛寺内,我随众人跪在大堂上时,无意间把腿一伸,脚底对住了玉佛。那要算是冒犯神明了,令我蠢蠢不安。现在为佛披缦,潜意识里该是赎罪吧,冥冥之中或许功过能相抵么?   

  《六祖坛经》里说,梁武帝曾问达摩:“朕一生造寺度僧,布施设斋,有何功德?”达摩答曰:“实无功德。”每次读到这一段,都不禁觉得好笑。岂知心净即佛,更无须他求。韦刺史以此相问,六祖答得好:“武帝心邪,不知正法。造寺度僧,布施设斋,名为求福,不可将福便为功德。功德在法身中,不在修福。”只要心净,无意之间冒犯了玉佛,并不能算是罪过。另一方面,烧香拜叩,捐款披袈,连梁武帝都及不上,更有什么功德?   

  想到这里,坦然一笑。走去票台,向满盛黄线的盒中取出四条。一条为我存系于左腕,一条自系,余下的两条准备带回台湾给两个女儿。   

  这美丽的纤细手镯,现在仍系在我的左腕,见证阿若他雅的一梦。   

  一九八八年五月


高速的联想

  那天下午从九龙驾车回马料水,正是下班时分,大埔路上,高低长短形形色色的车辆,首尾相衔,时速二十五英里。一只鹰看下来,会以为那是相对爬行的两队单角蜗牛,单角,因为每辆车只有一根收音机天线。不料快到沙田时,莫名其妙地塞起车来,一时单角的蜗牛都变成了独须的病猫,废气暧暧,马达喃喃,像集体在腹诽狭窄的公路。熄火又不能,因为每隔一会,整条车队又得蠢蠢蠕动。前面究竟在搞什么鬼,方向盘的舵手谁也不知道。载道的怨声和咒语中,只有我沾沾自喜,欣然独笑。俯瞥仪表板上,从左数过来第七个蓝色钮键,轻轻一按,我的翠绿色小车忽然离地升起,升起,像一片逍遥的绿云牵动多少愕然仰羡的眼光,悠悠扬扬向东北飞逝。   

  那当然是真的:在拥挤的大埔路上,我常发那样的狂想。我爱开车。我爱操纵一架马力强劲反应灵敏野蛮又柔驯的机器,我爱方向盘在掌中微微颤动四轮在身体下面平稳飞旋的那种感觉,我爱用背肌承受的压力去体会曲折起伏的地形、山势,一句话,我崇拜速度。阿拉伯的劳伦斯曾说:“速度是人性中第二种古老的兽欲。”以运动的速度而言,自诩万物之灵的人类是十分可怜的。褐雨燕的最高时速,是二百九十点五英里。狩猎的鹰在俯冲下扑时,能快到每小时一百八十英里。比赛的鸽子,有九十六点二九英里的时速。兽中最迅速的选手是豹和羚羊:长腿黑斑的亚洲豹,绰号“猎豹”者,在短程冲刺时,时速可到七十英里,可惜五百码后,就降成四十多英里了;叉角羚羊奋蹄疾奔,可以维持六十英里时速。和这些相比,“动若脱兔”只能算“中驷之才”:英国野兔的时速不过四十五英里。“白驹过隙”就更慢了,骑师胯下的赛马每小时只驰四十三点二六英里。人的速度最是可怜,一百码之外只能达到二十六点二二英里的时速。   

  可怜的凡人,奔腾不如虎豹,跳跃不如跳蚤,游泳不如旗鱼,负重不如蚂蚁,但是人会创造并驾驭高速的机器,以逸待劳,不但突破自己体能的极限,甚至超迈飞禽走兽,意气风发,逸兴遄飞之余,几疑可以追神迹,蹑仙踪。高速,为什么令人兴奋呢?生理学家一定有他的解释,例如循环加速,心跳变剧,等等。但在心理上,至少在潜意识里,追求高速,其实是人与神争的一大欲望:地心引力是自然的法则,也就是人的命运,高速的运动就是要反抗这法则,虽不能把它推翻,至少可以把它的限制压到最低。赛跑或赛车的选手打破世界纪录的那一刹那,是一闪宗教的启示,因为凡人体能的边疆,又向前推进了一步,而人进一步,便是神退一步,从此,人更自由了。   

  滑雪,赛跑,游泳,赛车,飞行等等的选手,都称得上是英雄。他们的自由和光荣是从神手里,不是从别人的手里,夺过来的。他们所以成为英雄,不是因为牺牲了别人,而是因为克服了自然,包括他们自己。   

  若论紧张刺激的动感,高速运动似乎有这么一个原则,就是:凭借的机械愈多,和自然的接触就愈少,动感也就减小。赛跑,该是最直接的运动。赛马,就间接些,但凭借的不是机械,而是一匹汗油生光肌腱勃怒奋鬣扬蹄的神驹。最间接的,该是赛车了,人和自然之间,隔了一只铁盒,四只轮胎。不过,愈是间接的运动,就愈高速。这对于生就低速之躯的人类说来,实在是一件难以两全的事情。其他动物面对自己天生的体速,该都是心安理得,受之怡然的吧?我常想,一只时速零点零三英里的蜗牛,放在跑车的挡风玻璃里去看剧动的世界,会有怎样的感受?   

  许多人爱驾敞篷的跑车,就是想在高速之中,承受、享受更多的自然:时速超过七十五英里,八十英里,九十英里,全世界轰然向你扑来,发交给风,肺交给激湍洪波的气流,这时,该有点飞的感觉了吧。阿拉伯的劳伦斯有耐性骑骆驼,却不耐烦驾驶汽车:他认为汽车是没有灵性的东西,只合在风雨中乘坐。从沙漠回到文明,才下了骆驼背,他便跨上电单车,去拜访哈代和萧伯纳。他在电单车上,每月至少驰骋两千四百英里,快的时候,时速高达一百英里,终因车祸丧生。   

  我骑过五年单车,也驾过四年汽车,却从未驾过电单车,但劳伦斯驰骤生风的豪情,我可以仿佛想象。电单车的骁腾慓悍,远在单车之上,而冲风抢路身随车转的那种投入感,更远胜靠在桶形椅背踏在厚地毯上的方向盘舵手。电影《逍遥游》(Easy Rider)里,三骑士在美国西南部的沙漠里直线疾驰的那一景,在摇滚乐亢奋的节奏下,是现代电影的一大高潮。我想,在潜意识里,现代少年是把桀骜难驯的电单车当马骑的:现代骑士仍然是戴盔着靴,而两脚踏镫双肘向外分掌龙头两角的骑姿,却富于浪漫的夸张,只有马达的厉啸逆人神经而过,比不上古典的马嘶。现代车辆的引擎,用马力来标示电力,依稀有怀古之风。准此,则敞篷车可以比拟远古的战车,而四门的“轿车”(sedan)更是复古了。二十世纪六十年代的中期,福特车厂驱出的“野马”(Mustang)号拟跑车,颈长尾短,慓悍异常,一时纵横于超级公路,逼得克莱斯勒车厂只好放出一群修矫灵猛的“战马”(Charger)来竞逐。   

  我学开车,是在一九六四年的秋天。当时我从皮奥瑞亚去爱荷华访叶珊与黄用,一路上,火车误点,灰狗的长途车转车费时,这才省悟,要过州历郡亲身去纵览惠特曼和桑德堡诗中体魄雄伟的美国,手里必须有一个方向盘。父亲在国内闻言大惊,一封航空信从松山飞来,力阻我学驾车。但无穷无尽更无红灯的高速公路在敻阔自由的原野上张臂迎我,我的逻辑是:与其把生命交托给他人,不如握在自己的手里。学了七小时后,考到了驾驶执照。发那张硬卡给我的美国警察说:“公路是你的了,别忘了,命也是你的。”   

  奇妙的方向盘,转动时世界便绕着你转动,静止时,公路便平直如一条分发线。前面的风景为你剖开,后面的背景呢,便在反光镜中缩成微小,更微小的幻影。时速上了七十英里,反光镜中分巷的白虚线便疾射而去如空战时机枪连闪的子弹,万水千山,记忆里,漫漫的长途远征全被魔幻的反光镜收了进去,再也不放出来了。“欢迎进入内布拉斯卡”,“欢迎来加利福尼亚”,“欢迎来内华达”,闯州穿郡,记不清越过多少条边界,多少道税关。高速令人兴奋,因为那纯是一个动的世界,挡风玻璃是一望无餍的窗子,光景不息,视域无限,油门大开时,直线的超级大道变成一条巨长的拉链,拉开前面的远景蜃楼摩天绝壁拔地倏忽都削面而逝成为车尾的背景被拉链又拉拢。高速,使整座雪山簇簇的白峰尽为你回头,千顷平畴旋成车轮滚滚的辐辏。春去秋来,多变的气象在挡风窗上展示着神的容颜:风沙雨露和冰雪,烈日和冷月,沙漠里的飞蓬,草原夏夜密密麻麻的虫尸,扑面踹来大卡车轮隙踢起的卵石,这一切,都由那一方弧形的大玻璃共同承受。   

  从海岸到海岸,从极东的森林洞(Woods Hole)浸在大西洋的寒碧到太平洋暖潮里浴着的长堤,不断的是我的轮印横贯新大陆。坦荡荡四巷并驱的大道自天边伸来又没向天边。美利坚,卷不尽展不绝一幅横轴的山水只为方向盘后面的远眺之目而舒放。现代的徐霞客坐游异域的烟景,为我配音的不是古典的马蹄嘚嘚风帆飘飘,是八汽缸引擎轻快的低吟。   

  二十轮轰轰地翻滚,体格修长而魁梧的铝壳大卡车,身长数倍于一辆小轿车,超它时全身的神经紧缩如猛收一张网,胃部隐隐地痉挛,两车并驰,就像在狭长的悬崖上和一匹犀牛赛跑,真是疯狂。一时小车惊窜于左,重吨的货柜车奔腾而咆哮于右,右耳太浅,怎盛得下那样一旋涡的骚音?一九六五年初,一个苦寒凛冽的早晨,灰白迷蒙的天色像一块毛玻璃,道奇小车载我自芝加哥出发,碾着满地的残雪碎冰,一日七百英里的长征,要赶回盖提斯堡去。出城的州际公路上,遇上了重载的大货车队,首尾相衔,长可半英里,像一道绝壁蔽天水声震耳的大峡谷。不由分说,将我夹在缝里,挟持而去。就这样一直对峙到印第安纳州境,车行渐稀,才放我出峡。  

  后来驶车日久,这样的超车也不知经历过多少次了,浑不觉二十轮卡车有多威武,直到前几天,在香港的电视上看到了斯皮尔伯格导演的悚栗片《决斗》(Duel)。一位急于回家的归客,在野外公路上超越一辆庞然巨物的油车,激怒了高踞驾驶座上的隐身司机,油车变成了金属的恐龙怪兽,挟其邪恶的暴力盲目地冲刺,一路上天崩地塌火杂杂衔尾追来。反光镜里,惊瞥赫现那油车的车头已经是一头狂兽,而一进隧道,车灯亮起,可骇目光灼灼黑凛凛一尊妖牛。看过斯皮尔伯格后期作品《大白鲨》,就知道在《决斗》里,他是把那辆大油车当作一匹猛兽来处理的,但它比大白鲨更凶顽更神秘,更令人分泌肾上腺素。   

  香港是一个弯曲如爪的半岛,旁边错落着许多小岛,地形分割而公路狭险,最高的时速不过五十英里,一般时速都在四十英里以下,再好的车再强大的马力也不能放足驰骤。低速的大埔路上,蜗步在一串慢车的背影之后,常想念美国中西部大平原和西南部沙漠里,天高路邈,一车绝尘,那样无阻的开阔空旷。虽说能源的荒年,美国把超级公路的限速降为每小时五十五英里,去年八月我驶车在南加州,时速七十英里,也未闻警笛长啸来追逐。   

  更念烟波相接,一座多雨的岛上,多少现代的愚公,亚热带小阳春的艳阳下在移山开道,开路机的履带轧轧,铲土机的巨螯孔武地举起,起重机碌碌地滚着辘轳,为了铺一条巨毡从基隆到高雄,迎接一个新时代的驶来。那样壮阔的气象,四衢无阻,千车齐毂并驰的路景,郑成功、吴凤没有梦过,阿眉族、泰耶鲁族的民谣从不曾唱过。我要拣一个秋晴的日子,左窗亮着金艳艳的晨曦,从台北出发,穿过牧神最绿最翠的辖区,腾跃在世界最美丽的岛上;而当晚从高雄驰回台北,我要驰限速甚至纵一点超速,在亢奋的脉搏中,写一首现代诗歌咏带一点汽油味的牧神,像陶潜和王维从未梦过的那样。   

  更大的愿望,是在更古老更多回声的土地上驰骋。中国最浪漫的一条古驿道,应该在西北。最好是细雨霏霏的黎明,从渭城出发,收音机天线上系着依依的柳枝。挡风窗上犹浥着轻尘,而渭城已渐远,波声渐渺。甘州曲,凉州词,阳关三迭的节拍里车向西北,琴音诗韵的河西孔道,右边是古长城的雉堞隐隐,左边是青海的雪峰簇簇,白耀天际,我以七十英里高速驰入张骞的梦高适岑参的世界,轮印下重重迭迭多少古英雄长征的蹄印。   

  一九七七年一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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